2018-03-16 14:57:00
分享到:
EN
//www.iruorou.com/

旅游局答网民关于“旅行社收取团费押金(出境游保证金)拿去投资”的留言

2018-03-16 14:57 来源: 江南电子竞技俱乐部
【字体: 打印


铁皮羊说:现在有些旅行社要旅客先出笔巨额的团费押金,由旅行社那去做金融投资(三个月)获得利润冲减团费。这样使得团费比正常团少了一半,但也增加旅行社携款跑路(挤兑)风险。对于这类新事物,希望国家能规范管理。

旅游局回复(全文):您在江南电子竞技俱乐部 “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的留言已经收到,感谢您对旅行社团费押金的关注。您所提的团费押金可能涉及“旅游套餐、旅行社出境游保证金和旅游单用途预付卡”。

2017年9月,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一是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即两个及以上包价旅游产品)的旅游费用;二是要求出境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要求游客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业账户或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更不得将收取的出境游保证金挪作他用。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旅行社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及履约情况,严禁擅自将单用途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发现旅行社存在上述三项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现旅行社存在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和线索通报、移送金融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

同时,旅游部门还将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游客防范消费风险。加强对游客宣传引导,大力倡导理性消费,审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抵制虚假游说诱惑,共同防范市场风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