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通过审议 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于1993年12月11日颁布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将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