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成2个督查组,对西安、渭南、安康、商洛4个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保障房项目共计414个。
督查结果反映,目前个别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存在同无资质的监理公司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另有项目擅自取消外墙保温、将外窗双层中空玻璃窗改为单层玻璃窗的现象较为普遍。镇安县秀山花园廉租房3号楼工程、安康市寇家沟组团A区二栋2号楼工程等两个项目因工程质量较差被通报批评。省住建厅要求工程质量较差的项目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11月底前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通讯员 美娟 记者 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