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木能源”是指取代林木资源的能源资源,如煤炭、生物质等能源。自国家《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实施以来,2011至2013年,我区已有根河市区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工程、阿尔山市明水河镇生物质气化项目、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城区集中供热项目、扎兰屯市柴河镇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工程、阿尔山市白狼镇集中供暖工程、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额尔古纳市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阿尔山市天池镇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等8个项目获得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专项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扶持,总扶持金额为1816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503万元,自治区配套6658万元。“代木能源”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大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解决了林区部分地区的冬季采暖问题,极大地改善了林区职工百姓生活条件。
以根河市(属高寒林区,年平均气温-5.3℃,极端最低气温达-52.6℃,取暖期长达9个月)为例,取暖问题一直以来是重要的民生问题。随着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大力推进,根河市全面实施了包括林区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2009年以来,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50万平方米。伴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全市(尤其是市区)集中供热提出了严竣考验,原有热源点已远不能满足现有需求。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代木能源”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根河市区热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为近几年新建的5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以及其他新增的约10万平方米供热房屋提供了充足热源。同时,“代木能源”项目实施后,根河市每年可减少因居民取暖和炊事消耗的木材27万立方米,为有效保护森林生态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在逐步推进,建议自治区加大对“代木能源”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扩大“代木能源”项目实施面,减少林区日常生活对木材的消耗。我委将积极做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对接工作,争取在今后年度林区专项中对“代木能源”项目继续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