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规定,我部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并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或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分两批进行了整改。根据年检整改情况,对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给予年检“经整改合格”,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给予“年检不合格”处理。
年检经整改合格企业应按照附件3要求及时办理年检有关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1:2012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经整改合格”企业名单.doc
附件2:2012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不合格”企业名单.doc
附件3:2012年度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企业盖章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