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笔者从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广东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以下简称特别扶助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意见,提高扶助标准,优先提供集中照料服务。
广东省应有七八万失独家庭
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陈砺提交提案建议关注“失独家庭”。陈砺说,据专家估算,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并以每年新增7.6万个的速度增长。如果按这个数字估算,广东应有7万—8万个失独家庭。
他建议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失独家庭扶助金的标准要与当地消费水平挂钩,同时考虑物价上涨指数。除了发放固定的扶助金外,应对患有大病、重病,以及行动不便的老龄失独者予以特殊扶助。
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
对此,广东省卫计委答复称,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去年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和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实施系列的扶助服务政策和措施,包括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特别扶助制度的意见。
根据意见,广东将从五方面做好特别扶助家庭的扶助服务工作:一是提高扶助标准,并根据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实行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标准。二是完善对特别扶助对象的养老扶助制度,包括优先提供养老服务,优先提供集中照料服务。三是加大对特别扶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四是动员社会力量,提供精神、心理和生活扶助。五是健全特别扶助对象服务制度,建立特别扶助对象联络人制度,健全特别扶助对象信息管理系统。(雷辉 岑卓姸 张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