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汇山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马孙苗起了个大早,通过电子申报系统将营改增后第一个月的增值税申报资料进行了网上申报。上午8∶05分,马女士又来到太原市杏花岭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开具了税收通用缴款书。这是山西省实施营改增后,营改增企业开具的首张税收通用缴款书。
自8月1日营改增以来,全省试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社会各界反映良好,试点纳税人户数大幅增长。截至8月31日,11个市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有18365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446户,较上月同期分别增加800户、438户。
仅太原国税测算:该市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7730户,2012年缴纳营业税达10亿多元,按收入规模同口径换算营改增后,年度缴纳增值税约为7亿多元,95%的营改增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的红利,享受减税总额为2亿元,下游企业凭增值税发票还将享受到4亿多元的税金抵扣。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进项税金可以抵扣,消除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表面上看税率从5%增加到6%,实际上增值税价外换算后税率只有5.66%,加上抵扣进项税金,企业税负有所下降;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接受票的下游企业可以抵扣6%的进项税,税负会降低,也利于公司业务拓展。”马孙苗说。
为确保纳税申报成功,全省国税系统还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网站、QQ群、纳税人学校等纳税服务平台,通过公告、短信等多种形式,告知试点纳税人新申报表的变化,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专项政策解读、办税流程指引,辅导企业准确填制申报表。
目前,全省147个办税服务大厅全部增设了咨询服务窗口、代开发票、申报受理等“营改增”专用窗口,并通过实行局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接受试点纳税人的咨询2万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