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挂牌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拟定2013年9月6日上市交易。
自2013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中金所上市国债期货以来,中国证监会相继发布了《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已经完成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将于近期发布。同时,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与财政部国库司牵头,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相关部门,已建立了国债期货跨部委协调机制。此外,中金所组织了多次全市场演练测试,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即将发布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与相关业务规则。
上市国债期货是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之一,意义重大。中国证监会将指导中金所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国债期货、现货市场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切实履行好交易、结算、交割、监查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职责,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国债期货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关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批复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国债期货合约挂牌申请的请示》(中金所国债字〔2013〕105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挂牌交易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
二、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你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
三、你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5年期国债期货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四、5年期国债期货上市后,你所应当加强国债期货、现货市场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工作,切实履行好交易、结算、交割、监查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职责;继续做好市场培育和投资者培训工作。
在组织国债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你所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特此批复。
中国证监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