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加强建设领域汛期灾害防范工作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切实把预防深基坑坍塌、高边坡崩塌、建筑施工临时围墙倒塌、塔吊和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倒塌等工作,作为汛期施工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土石方施工等建设工程的巡查和检查,并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及早落实各项防范工作,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加强对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危险校舍、简易工棚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居住在危房、危窑的群众,及时采取临时迁居措施,降雨期间预警提醒,果断组织危房危窑、低洼、河谷居住人员撤离避险,并采取撤离区警戒管理,防止人员擅自回迁造成伤亡;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和抢险准备工作,强化汛期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