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青海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青海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营改增”试点应用系统两次联调测试的基础上,于6月28日在西宁市城中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了“营改增”试点应用系统第三次联调,成功开出了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等4种专用发票。自此,申报征收、计会统等主要业务功能点的联调过程更加有序衔接,运行顺畅。
据省财政厅相关人员介绍,在三次联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青海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青海省“营改增”试点应用系统模拟运行全面启动。此次“营改增”试点应用系统模拟运行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初始化、个体定额参数初始化、税务登记、税种核定、票种核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管理、申报征收、计会统等业务功能。系统模拟运行前,省国税局制定了详细的业务运行方案,为整个系统模拟工作顺利运行提供了有效的保证,为8月1日全省“营改增”试点应用系统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做好下一步工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相关部门做细系统运行和税库银联网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应用系统,并对各州(地、市)“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加强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记者 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