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紧政府投资项目,管好百姓救命钱。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刘慧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修订草案)》和《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办法(草案)》,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医保基金管理。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绩效,自治区政府将2005年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修订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修订草案)》。《办法(修订草案)》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以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在审计中,发现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发现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调整;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发现有违反法规、不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超越审批权限办理审核、审批及其他相关手续等行为的,由审计机关依据职责或者建议具有执法权的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违反《办法》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会议要求,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要认真按照《办法》执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截至2012年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8.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针对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存在的过度医疗、冒名就医、刷卡购物等违规现象和监管措施不得力等问题,《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办法(草案)》适时出台。《办法》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监管主体,并规定医疗保险监控机构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的具体工作,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基本医保工作中的服务职责作了规定,并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骗取基本医保基金支出或基本医保待遇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明确了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监督管理,使其走上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路子。(记者 张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