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提高办案质量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以提升队伍素质为保障,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一席话,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法院加强司法公正、推进平安吉林建设的要求。
围绕大局推进平安建设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权,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的大局,大力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为保证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上半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对各类涉农刑事案件进行了快速审理、集中审判专项行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全省法院开展了毒品刑事案件集中宣判行动,集中审结毒品案件41件,判处罪犯60余人,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指示精神,一方面坚决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重大责任犯罪,一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加强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省高级法院派出“法律宣讲团”,深入企业,以《预防和惩治生产与事故中相关法律问题》为主题,通过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具体案件的剖析和法条解读,为企业安全生产、降低风险、减少损失提供法律服务。
公正司法促进平安建设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进一步做好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中心,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增强平安吉林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吉林省高级法院积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1至6月,受理各类案件3253件,同比上升22.06%,结案率达82.8%。其中,在全部案件中占较大比例的民事再审审查案件,1至6月,结案率达85%,居全省各级法院第一名,成为全省法院排头兵。目前,省高级法院已无积压未立案的民事再审审查案件。在收案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结案增幅明显,结案效率大幅度提高,审判执行运行总体向好,初步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行。
全省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矛盾,着眼大局,大力推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实行全员、全面、全程调解,将司法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息诉宁人。
针对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全省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在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着力构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机制,将协调、和解方式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共同提高司法和行政水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仅白山市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的案件中,就有183件经法院协调达成补偿协议,占征收补偿案件总数的32.62%,取得良好法律与社会效果。
全省法院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效率、确保公正执行为中心,以实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能动司法,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平安吉林建设。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对解决执行难题的巨大作用,深入推进反规避执行工作,全面实施以“分段实施、分权制衡、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控制”为基本特征的案件执行流程管理新模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司法需求,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多元化解奠定平安基石
在推进平安吉林建设中,全省法院大力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施联动司法,服务省委工作大局,奠定平安吉林建设的基石。
全省法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充分调动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以诉调对接的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为重点,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进程。全省法院设立道路交通、劳动人事等调解室178个,与1.6万多个调解组织建立了对接关系。省高级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唯一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高级人民法院。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狠抓涉诉信访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详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长春中院等10个试点单位,坚持“边推进、边完善”的工作原则,深入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有效地落实了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的进程。截至目前,大量历史遗留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信访案件的发生数量明显减少,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呈现趋稳向好的态势。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与各级人大、党委政法委、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信息联运共享平台,加强了院长接访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带头完善了领导接谈机制,对于民事再审案件在宣判时,认真征询当事人意见,如不服判,院领导马上出面接谈;对当事人到上级领导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信访、申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每周定期与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有关部门沟通,主动上门查询有关信息、记录,获得当事人信息,接谈法官主动联系当事人后,由院里统一安排院领导出面接待,收到明显效果。今年,到有关部门申诉的当事人呈逐月下降趋势,5月份比年初下降三分之二。
为贯彻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工作部署,3月份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组深入长春、吉林、辽源、四平、延边等地区,与民营企业家座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了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司法活动。全省各级法院主动深入当地民营企业开展司法服务,先后出台了80多项扶持、服务和保障性措施,建立服务联系点200多个,为民营企业发出司法建议300多条。(赵英 郭春雨 赵联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