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青海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西宁召开新一轮党政军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会议全面总结了2010年至2012年省直党政军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新一轮定点扶贫工作。青海省委副书记、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王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张光荣安排定点扶贫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上一轮青海省党政军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定点扶贫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根据国家新的扶贫标准,到2012年底,全省还有143.7万低收入人口,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38%,贫困发生率远高于全国10%的平均水平。要深刻认识做好新阶段定点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明确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青海省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全省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4%以上;年均减少扶贫开发对象20万以上,力争到2015年100万扶贫开发对象实现脱贫。各地扶贫单位要统筹考虑,统一安排,落实责任。要强化扶贫措施,认真总结推广以往好的做法和经验,坚持规划先行,注重产业带动,强化劳务技能培训。要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年度目标责任沟通机制、年度会商机制、定点扶贫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坚持干部挂职,强化督促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会议强调,在新一轮扶贫形势下,要坚持依法扶贫、长期扶贫和务实扶贫,最关键扶贫要扶“心”。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要求,充分认识扶贫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要做好基层、基础和基本工作,要持之以恒让群众长期受益。在做好物质扶贫的同时,要做好精神扶贫,让每一个贫困户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新一轮定点扶贫的工作衔接,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做到有针对性、计划性的帮扶;抓紧跟进服务,保证帮扶成效,做到承诺之事,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会议表彰了2010年-2012年省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定点扶贫先进集体和个人;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宋建国等定点扶贫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别作大会交流发言。(记者 张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