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不断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2日)
赵中权
同志们:
经国家粮食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年的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首次与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一起套开。这是国家粮食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高度重视和加强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全国粮食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刚才,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年的粮食流通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对加强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下面,我受局党组的委托着重就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做好今年粮食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2年全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12年,全国粮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江南平台入口
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纪检监察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在部门党组的领导下,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粮食流通事业的科学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以加强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为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级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加强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构,把抓好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夏粮收购中,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984起,责令改正939例,警告430例,罚款309例,暂停收购资格15例,取消收购资格67例。湖北、湖南、四川、安徽等省粮食纪检监察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省粮食系统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调纪律要求,防止和切实纠正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山西省粮食局协调农发行对各市粮食生产和收购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调研,积极探索帮助农民种粮增收的有效办法。
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上半年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制定公布十八条纪律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按照两个《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国家粮食局对涉及中央企业粮食库存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向中储粮总公司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中储粮总公司高度重视,对提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给予违纪违规直属企业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38人(次),对16个直属库及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广西、四川、安徽、江苏、河南、辽宁6省区粮食部门作为国家委托省级、市级粮食部门对在地中央储备粮进行检查的试点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河南省粮食局成立333个检查组,抽调检查人员3810人次,对3000多个库点的500多亿斤粮食的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辽宁省农委(粮食局)对社会粮食流通开展监督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2800余人次,检查单位1万余户次,查办涉粮违法案件296起。
加强对中央投资农户科学储粮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会同有关单位派出检查组到安徽、山东等省就中央投资农户科学储粮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农户听取意见,并向国家粮食局党组报送检查情况报告。吉林、广东、山东、福建、新疆等省区粮食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对辖区内农户科学储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惠农项目取得实效。贵州省粮食局开展涉农资金审查,检查农户科学储粮补助资金4222万元,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各级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中央有关部署,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结合粮食行业的实际,各地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查办和纠正了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的专项治理,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开展论坛、庆典活动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取消、减少了一批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进一步巩固治理“小金库”、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和规范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着力于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黑龙江省粮食局对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满意粮库评议和专项治理,完善监督管理和财务审计制度21项,查找整改问题56个,提出意见建议22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围绕建设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程等“五大体系”和“五大工程”开展专项检查,服务与监督并重,实现了纪检监察与中心工作的有效融合。福建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严肃招投标纪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叫停下属单位违反公开招标的行为,实现了廉政风险预警。浙江省粮食局开展行政审批效能建设专项工作,简化审批办事程序,省本级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50%,许可项目提前办结率100%,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三)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重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
各级粮食部门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这个主题,大力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的自觉性。国家粮食局机关开展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廉政宣传教育周活动。在为期一周的时间内,围绕主题开展了“五个一”活动:举行一场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报告会、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参观、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支部活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赠送一批廉政教育书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去年,《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杂志报道有关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7篇(次),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中国粮食经济杂志、粮油市场报等媒体也加大了推介和宣传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的力度。
(四)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为重点,惩治腐败的治本功能进一步显现
各级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效力明显增强、质量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国省级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举报295件,初核90件,结案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共受理各类举报55件,与2011年同期相比下降22.5%。据了解,去年中储粮总公司及分公司共查办信访举报案件62件,有29名干部职工被移送司法机关。河南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查处“出库难”和“转圈粮”案件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山西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积极追回涉案款项580余万元,帮助基层粮食企业走出困境。湖南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严肃查办了某企业部分干部职工虚假入库、骗取私分国家粮款案件,挽回国家经济损失40余万元。江西省粮食局查处了彭泽县大白湖粮管所在收购粮食中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行为,对违规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五)以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为重点,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
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各级粮食部门普遍开展了建立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初步建立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取得了丰富的思想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国家粮食局在局机关和直属联系单位全面开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通过学习动员、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制定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历时7个多月,初步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浙江、江西、青海、甘肃、天津、四川、河北等省市,在机关和系统内全面开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山东省粮食局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深化认识,抓好动态管理。江苏省粮食局在所辖国有粮食企业内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基层国有粮食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企业廉洁从业内控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推荐,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肯定,被国家预防腐败局列为全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系点。
各级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检查。天津市粮食局纪检组制定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向职代会定期述廉制度,着力构建行业风险防控线。重庆市商委(粮食局)纪检组通过对照《廉政准则》开展廉政谈话,收到良好效果,干部职工自觉清退上交礼金、购物卡等贵重礼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陕西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几年来制定的《失职追究制》、《首问负责制》等9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充实完善,力求实效,有效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六)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重点,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各级粮食部门坚持践行“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理念,继续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国家粮食局认真总结各地粮食文化建设的成果,研究起草《加强粮食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海南等省市粮食局把治理“庸、懒、散、贪”问题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突破口,机关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江西省粮食局专题开展领导作风“假、浮、蛮”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认可度得到提升。云南省粮食局认真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驻村入户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党群干群联系进一步紧密。甘肃省粮食局开展效能风暴专项行动,狠抓行业形象建设,针对查找到的7个方面主要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积极整改。湖北省粮食局深入开展转变机关文风、会风、话风、事风工作,各类会议同比精减27% ,发文总量同比下降29%。北京市粮食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各类政府信息600余条。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是涉粮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二是违纪违法方式有由暗转明、由个人向集体串通转变的趋势;三是个别基层企业“小官大贪”案件和个别中央企业涉及政策性粮食的大案、窝案增多;四是监督的机制体制不够健全;五是少数地方和单位反腐倡廉的力度有待加强。因此,我们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中央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刚刚召开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粮食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确定的重要任务上来,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上来
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新的论述、新的要求。我们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一是深刻认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和丰富内涵,全面把握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二是深刻认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准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既在坚决惩治腐败上有新突破,又在预防腐败上有新进展;三是深刻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最高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四是深刻认识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维护什么,党章禁止什么就坚决纠正什么。各级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把这些新思想、新部署和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之中、贯彻落实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之中、贯彻落实到加强党的纪律之中、贯彻落实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之中,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上来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要求全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要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这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主要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按照全会提出的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大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粮食行业的实际,全面领会、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粮食流通工作的各方面,切实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现粮食流通工作的扎实开局提供保证。
(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上来
这次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对今年粮食流通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粮食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粮食流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同志在视察国家粮食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的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为实现“守底线、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的目标,推动粮食流通工作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要按照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加强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对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积极参与推进依法管粮工作,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三、认真落实今年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全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着力加强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着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以专项治理为重点,着力加强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检查;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为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决不允许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宣传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粮食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监督执行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日常监督。要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调研出差、文风会风、住房、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和厉行节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做到的要及时提醒,督促做到;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和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中心、四项重点”的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对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启动实施“粮安工程”、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兴粮、提升粮食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军粮供应、救灾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解决“出库难”、“转圈粮”等涉粮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农户科学储粮项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中央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的涉粮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防止腐败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好从政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粮食廉政文化教育。经国家粮食局党组同意,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计划在今年7月底前,组织举办一次“全国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图片展览”。这次图片展览,以正面教育为主,以“展示廉政成果、推介典型经验、剖析反面案例、促进政风行风”为主要内容。组织这样的图片展览,在全国粮食行业还是第一次,其教育的意义非常深远。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在这次会议上印发了一个《工作方案》,请大家认真讨论,提出意见。会后,对这项工作,还将作出专门部署。
(三)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粮食流通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和迫切。要把基层反腐倡廉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和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要充分发挥江苏省粮食局作为全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系点的作用,积极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正晓同志对这项工作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支持江苏省局当好联系点,探索新经验,成为好典型,推动全国粮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构要学习借鉴江苏省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基层企业干部职工廉洁从业,不断健全和完善粮食系统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体制机制。
(四)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巩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果
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粮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至2017年工作规划》,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方面,整体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总结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经验成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结合粮食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中纪委二次全会报告明确提出,要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继续推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对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展览会交易会过多过滥问题、公务用车和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今年,要结合粮食行业特点,针对具有较为普遍性和高发性的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国粮食系统重点开展对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打白条”、“压级压价”等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要通过专项治理,确保中央有关涉粮政策落到实处。
(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严肃查办发生在粮食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渎职侵权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粮食系统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利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购销活动中弄虚作假套取费用补贴、挪用侵吞中央、地方储备粮和临时存储粮粮款,私自倒卖库存粮食非法牟利的案件。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
同志们,今年我们面临的反腐倡廉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我们要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局党组的要求,抓住重点、扎实推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开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保证粮食流通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