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福顺代表青海省政府与江南平台入口
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据“军令状”,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将对青海省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情况实行问责制。
按照目标任务,2013年青海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5.5267万套(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0.1598万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0.7767万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0.1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6423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3844万户,垦区棚户区改造0.463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基本建成任务为: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6.371万套(户)。同时,2013年青海省将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0.5万户。
为全面落实目标任务,中央将按照规定的补助范围和标准给予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青海省将加大资金投入,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并确保供应;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信贷支持政策;加强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安全;健全层级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012年,青海省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54万套,竣工5.86万套,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当前,根据省政府部署,青海省已提前谋划启动了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记者 张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