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切实解决好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切实解决好他们的衣、食、住、医等问题。做细做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实现就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保证农民工节前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
通知指出,要丰富群众节日物质文化生活,精心组织货源,加强产运销衔接,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努力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恶意涨价、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搞好煤电油气运跟踪监测和协调,保证节日期间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不出问题。集中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组织更多优秀文艺节目和文化产品,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深入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在乡村、社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力度,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大力宣传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日文化理念。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疫情安全、消防安全等作为事关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节前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重点排查和消除煤矿、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大型仓库、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扎实做好春运工作,落实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加强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利。加强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要继续抓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未息诉息访的信访积案要全面梳理。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专项打击行动,加大打黑除恶、打击电信诈骗、“打四黑除四害”等整治力度,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深入困难群众中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