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到202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的目标要求,12月10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具体内容。
据悉,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空间开发单元。广西主体功能区划分,按开发方式,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区域;按开发内容,划分为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城市化地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产品主产区三类地区;按规划层级,划分为国家和自治区两个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国土空间永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结合“两区一带”的战略布局部署要求,《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广西主体功能区布局,即以“四群四带”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以“两屏四区一走廊”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及以“五区十五带”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最终形成空间开发格局清晰、空间结构优化、空间利用效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缩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的崭新局面。
据了解,为建立健全保障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规划》还提出了要制定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8+1”政策体系。(记者/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