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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中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公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12月07日 09时16分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为进一步宣传风景名胜区的重要价值、作用和意义,扩大我国风景名胜区及世界遗产相关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增强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意识,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在会上,部总规划师唐凯全面介绍了我国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展望了未来的发展,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唐凯介绍说,《公报》包括前言、体系建设、法规和体制、资源保护、规划管理、能力建设、经济和社会贡献、国际交往、展望和结束语10个部分,系统阐述了我国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党和国家关于风景名胜区事业的方针政策,全面总结了我国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成绩。我国正式建立风景名胜区制度30年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风景名胜区管理体系和法规制度,保护了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建立了风景名胜区规划和保护机制,拉动了区域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目前,江南平台入口 共批准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25处,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737处。其中,有32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8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已被列为世界遗产地。

    风景名胜区是国家依法设立的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的保护区域,与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并列为国家法定遗产保护地。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与国际上的国家公园相对应,同时又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既凝结了大自然亿万年的神奇造化,又承载着华夏文明五千年的丰厚积淀,被誉为天然博物馆。

 
 
 相关链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结果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 我国已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25处
· 图表:我国已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25处
· 中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公报(1982—2012)
· 住房城乡建设部:30年风景名胜区事业成就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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