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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改监测暨卫生统计培训会在浙江绍兴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12月04日 11时38分   来源:卫生部网站

    为执行新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做好2012年医改监测工作,卫生部医改办与统计信息中心于2012年11月27-2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召开了医改监测暨卫生统计培训会议。培训内容包括2012年医改监测方案、新的统计调查制度、新的疾病分类与代码等。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改办及统计信息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医改监测与常规统计工作的同志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卫生部医改办督导组组长傅卫同志出席了会议。傅卫在讲话中指出,卫生部于2009年建立了医改监测制度,监测结果已经成为各级卫生部门动态掌握医改进展情况的重要工具,为制定医改政策、年度计划及“十二五”医改规划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大医改监测工作力度,扎实做好2012年暨“十二五”期间医改监测工作,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强化部门责任,做好工作保障;二是强化培训指导,准确理解掌握;三是狠抓监测质量,确保如期完成;四是要主动挖掘数据,加强分析利用;五是要开展结果通报,强化督导考评。

    部统计信息中心王才有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了常规统计及数据挖掘分析的重要性,常规统计是“十二五”期间医改工作进展数据的重要来源,各地要加强数据整合与分析,充分发挥信息咨询作用。他指出,各地要抓好制度建设、技术支撑和队伍建设。王才有副主任还介绍了今年卫生统计重点工作,实施医改监测评估、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制定统计指标标准、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库、开展第五次卫生服务调查,要求各卫生统计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工作。

    部统计信息中心主管处室负责同志介绍了2012年医改监测方案及新修订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十二五”医改监测总体安排,保持监测工作机制的稳定性,3期监测、4级监测及监测单位不变;调整数据采集渠道,将定量监测指标纳入常规卫生统计;根据“十二五”医改规划及2012年工作安排,修订了医改监测指标;修订了《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重点增加“十二五”医改任务及实施效果指标,将人口出生及死亡信息纳入法定调查表。要求各省做好新的调查制度布置、新旧报表及标准转换、人员培训、系统升级等准备工作。针对各地医院实施新、旧版《住院病案首页》的实际情况,采取2种方式收集病案首页数据库。

    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市分别介绍了本地区医改监测、住院病案首页建库、疾病分类与代码应用、统计与业务数据比对等工作经验,解放军总医院和中国医院协会病案专业委员会专家做了统计指标、疾病分类与代码标准专题讲座,安排了问题释疑。

    与会代表表示,通过培训,加深了对新增监测及统计指标工作要求的理解,会后将尽快组织开展本地区医改监测与卫生统计培训,提前做好第2、3期医改监测及新的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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