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城镇化、社会养老等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草案)》。
会议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意义,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要突出山东特色,转变城镇发展方式,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走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要强化规划综合引导作用,推进产城融合互动发展,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构建新型城乡管理体系,推进城乡民生共享,突出城乡风貌特色,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建设美丽山东。要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会议听取了《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社会养老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要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责任,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制定扶持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加大各类税费减免力度。要在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提升山东省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会议决定,经进一步修改后,以山东省政府名义出台《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会议指出,湿地是极其重要和特殊的生态系统,良好的湿地生态系统,既是保障生态安全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为加强湿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山东省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草案)》。《办法(草案)》从湿地保护规划、湿地自然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会议决定《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公布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