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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五县为农民创业促进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10月23日 13时47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11个部委批复同意,永宁县开展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据了解,此次宁夏共有永宁县、固原市原州区、吴忠市利通区、西吉县、中宁县5个县(区)获得试点资格。

    为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工作,11个部委明确了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为农民创业提供土地支持;鼓励创业农民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农民创业享受与其他创业者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据了解,永宁县近年来为促进农民创业,扩大农民就业,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创建了23家创业园区和7个创业培训基地,创业农民达1万多人。结合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的开展,永宁县将规划建立20家有规模、有实力的农民创业园区;每年培训创业农民3000人;新增农民创办中小企业160家,新增个体工商160户,培育私营个体老板180名;推介创业项目50个,创业带动城乡就业5000余人。力争通过5年时间,把永宁县建设成为全区农民创业的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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