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9日上午在哈尔滨结束。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秘书长胡世英出席会议。
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张建星,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的决定》、《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等八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荐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了人事任免名单,并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书面印发了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森工林区实施天保工程和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省造林绿化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黑龙江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审议〈关于黑人大办函〔2011〕86号文件办理情况的复函〉的报告(书面)》审议情况的汇报。(记者 孙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