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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常务会审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10月17日 08时55分   来源:四川日报

    10月16日,四川省长蒋巨峰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扶持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特别是鼓励创业,系统地提出了31条政策措施。

    会议强调,小型微型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繁荣经济、促进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意见》结合四川省具体情况,对《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措施作了细化落实,从积极鼓励创业、加大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提升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水平、支持开拓市场、完善公共服务、强化保障措施等8个方面,提出了31条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创业创新发展。《意见》中再次明确: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0亿元创业扶持资金,成立四川省创业基金会。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市县两级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级政府要建立创业企业奖励激励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按最高标准实施税费优惠。

    《意见》提出,力争全省每年新增万户小型微型企业。对于缓解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所面临的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难题,《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扶持政策。比如,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每个县用于创业孵化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万平方米。

    会议研究了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化四川省科技体制改革、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有关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四川省的科技和人才优势,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化能力,加快建设西部地区创新驱动高地,力争四川省到2020年进入全国创新型省份行列。

    会议从资金、人才、技术、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政策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比如,把四川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补贴范围扩展到优秀企业研发机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允许和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并取得合法收入;院所高校科研人员创新成果向企业无障碍流动,不受单位约束;财政资金资助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向企业开放使用时间比例不低于50%。

    会议还审议决定,设立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记者 谭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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