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以国土、交通、水利三个领域治理为突破口,“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联合发力,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提升了国土交通水利领域专项治理的效果,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落实。
完善监管平台,健全监管网络。省国土资源厅建立统一的网上交易和监管网络系统,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程,目前已建立一个省级、17个地市级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三个省级、14个地市级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三年决战”总计投入建设资金1100亿元,省交通厅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监控,杜绝了恶意拖欠和虚报超拨,有效保证了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省水利厅拨出40万元资金,对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改造,配备了电子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等监控设备,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和全程监督的招投标统一管理格局,促进了水利建设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突出专项治理,提升监管效果。省国土资源厅重点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清理,同时对建设用地审批及批后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清查。省交通厅把项目招投标作为监管重点,向全部重点项目派出5个纪检监督组,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先后四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省水利厅加大了防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
突出教育惩处,遏制违规行为。省国土资源厅认真查处典型案件,对全省土地和矿业权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省交通厅先后查处了两起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典型案件,有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省水利厅通过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机制约束和教育警示,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现象,规范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