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部署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中国气象局副局长于新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31个省(区、市)气象局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和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计划财务司、人事司等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于新文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2012年全国气象局长工作研讨会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并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于新文肯定了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了气象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主要经验和特点。一是试点省(市)气象局党组和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要求;二是各试点省(市)气象局法规处和分管局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全力配合,在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等方面狠下功夫;三是在建立机构和明确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四是中国气象局加大了对试点省(市)气象局的指导和政策倾斜,在经费保障、机构编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力保障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五是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执法效果日益显著;六是各试点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模式,采取单独执法、集约执法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既加大了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又加强了对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了气象法律法规的威严,树立了气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于新文指出,气象行政执法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制约气象行政执法发展的问题。他希望相关部门在经费保障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对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给予更多的倾斜和支持。
同时,于新文对下一步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2012年全国气象局长工作研讨会会议精神,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抓好落实。特别是要紧紧围绕中国气象局党组提出的气象工作政府化、气象业务现代化和气象服务社会化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气象法规工作,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并紧紧围绕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结合气象部门的改革,不断推进气象法律法规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在新形势下转变气象行政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要按照江南平台入口
和中国气象局党组的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行政执法观念;要把防灾减灾和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作为执法的出发点;要把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按照“一法三条例”的要求,明确气象行政执法的权限和责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的保障和信息化水平,同时,气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高低关键在基层,要着力提高市、县两级气象行政执法能力;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进程,试点省(市)气象局要结合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完善和细化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非试点省(区、市)气象局要认真学习借鉴试点省(市)的好经验、好作法,提出本省(区、市)的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推广、整体推进试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并抓紧制(修)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切实强化气象行政执法的管理与实践。
会上,河北、吉林、江西、湖南、广东、重庆和青海等7个试点省(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省(市)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总结了各自试点工作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了气象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人事司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加大对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力度和如何推进气象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还就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和《条例》的宣贯工作进行了集中研讨。
2011年6月,中国气象局出台《关于印发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河北等7个省(市)气象局为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旨在通过试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总结经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推动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