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从湖北省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座谈会获悉,今起湖北在“六大领域”全面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六大领域”分别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会议部署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步骤:坚持教育先行、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促进社会主体自身建设;加强信用管理、完善市场信用体系;推进改革创新、优化外部发展环境;健全制度体系、构建防治腐败长效机制。
会议明确六大领域防腐重点。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互相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加强资金资产、收入分配、职务消费监管。非公经济组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建设;打击违法经营和商业贿赂。
事业单位: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转企改制中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社会组织:理顺政社关系,确保非营利公益属性;解决党政干部兼任职等突出问题;查处非法敛财行为,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
市场中介组织:集中治理“中介不中”、弄虚作假、恶性竞争等问题;推进中介组织去“行政化”,实现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规范收费和服务行为,解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股、兼职等问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强化其社会管理服务功能;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村(居)事务决策、管理、监督的制度规范;查处干扰、操纵、破坏选举,违规处置集体“三资”,贪污政府性补贴和强农惠农资金等行为。(记者陈会君、通讯员陈子贵、兰永新、实习生娄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