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消防部队以“三个确保”(确保全省社会面不发生较大火灾,确保全省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省公安消防部队不发生重大事故案件)为目标,迅速行动,全警参战,全力以赴,消防安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公安部“6·19”会议后,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公安厅主要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坚决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件,特别是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省五大班子主要领导深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检查、督导“清剿火患”。省政府督查室成立3个督查组,不间断地进行专项督查;省公安厅成立督查组,对各级公安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消防总队成立由6个包片督导组,实行责任捆绑,坐镇蹲点指挥。总队每周进行一次调度,并利用视频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下一阶段进行部署。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先后5次对吉林省消防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省消防总队坚持“四不放过”的刚性执法措施,对单位不排查不放过、火灾隐患不查清不放过、火灾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违法行为不处罚不放过,做到了排查一家、查处一家、整改一家、合格一家。截至7月底,全省排查单位3.99万家,发现隐患8.12万项,督促整改新旧各类隐患8.25万项,临时查封单位849家,“三停”单位438家,拘留250人。
省消防总队、支队、大队机关下沉一半警力,到基层蹲点代职,对全省所有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与此同时,总队对去年“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发现的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时间表:凡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在8月底之前全部整改销案;对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确定时期前整改销案。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截至目前,全省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都在按计划进行整改。(封锡彬 王小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