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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整治行动立案120件 投诉量下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08月10日 08时28分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市工商局和市住建委两部门今年4月启动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8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外披露,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7520户,房地产经纪违法案件立案120件,市民投诉量环比呈现下降。据悉,下一步工商部门将曝光存在多次违法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对28种经纪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其中涉及工商部门职责的有10种。”市工商局合同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拖欠房屋租金、扣留押金或者不退订金;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对租房的消费者隐瞒重要事项,有些甚至伪造、变造合同示范文本。

    索女士委托一家房屋中介租房,合同期内因房屋漏水无法正常居住,索女士要求退还剩余房费和押金,可中介公司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高先生因紧急出差,耽误了5天交房租的时间,中介拿出合同要求他“每日按月租金的200%交滞纳金”,也就是要交纳月租金3500元的两倍,即7000多元的滞纳金。

    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分析,除了对无故拖欠租金、押金的中介要严查,对上述这样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中介也要严查,并要求其剔除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7月,北京市共接到涉及房屋中介类申诉1337件,占北京市申诉总量的4.5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29万元。其中,中介公司以各种理由不退还消费者押金或拖延退还押金的问题最多,此类投诉共有704件。

    据悉,下一阶段市工商局将继续会同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整治力度,特别是针对投诉热点,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隐瞒重要事项、合同期满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工商人员表示,除了行政处罚,还将对存在多次违法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予以公开曝光。与此同时,大力推行各类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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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租房如何维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租赁房屋时一是要通过正规房屋中介,注意考察房屋中介证照是否齐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和从事经纪业务的工作人员资格证书等。

    通过中介公司租赁房屋前,消费者要将房屋设施、需要交纳的费用等情况核实清楚,并落实到合同中;尽量要求与房屋所有者本人签订合同,并对其房屋产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进行核对,如非本人则要求其出示房屋租赁委托书。

    此外,消费者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核对约定内容是否详实、清晰,租赁期限、双方违约责任是否与约定相符,如有疑问要及时提出。合同签订后,消费者须注意保留好合同、租赁押金、交纳费用等各项凭证,以免产生纠纷后无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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