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主体地位,近日,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对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普查,登记造册,分类管理,明确今年180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善单位消防管理组织,推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消防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着各地火灾形势的防控力度和火灾隐患的管控进程。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严格按照《青海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科学规范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权限,从规模、实际火灾危险性等多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各地结合日常性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动态情况,对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提前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这180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括一级重点单位87家,二级重点单位1721家。(蒋连生 闫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