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3日从陕西省残联获悉,省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近日出台《陕西省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格局,基本实现残疾人公平、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满足残疾人特殊的精神文化需求。
实施意见指出,加强对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残疾人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要切实把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均等的文化服务和个性化文化服务,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公共文化馆、公共体育场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并在入口处设置明显标识,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各类公共场所要积极为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要全部建立盲人阅览室;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残疾人阅读专柜(角)。要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就近就便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在陕西省建立24个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深化文化产业改革,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残疾人文化建设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