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海洋创新成果奖改革发展座谈会在京召开。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连增出席会议。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局属单位及一些涉海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院士、专家等共35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组织承接办奖单位、国家海洋局学会办公室主任雷波首先对海洋创新成果奖改革发展的初步设想作了情况说明,提出集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海洋湖沼学会3家之力共同承接创新奖办奖工作。中国海洋学会副理事长潘德炉院士、中国太平洋学会会长张登义、中国海洋湖沼学会理事长相建海等学会领导相继发言。随后,与会专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海洋创新成果奖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表示赞同对海洋创新成果奖进行改革,并从各自研究领域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与会专家的发言后,陈连增作了总结讲话。他说,海洋科技奖励是国家海洋局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创新成果奖2000年设立实施,12年来,在全国海洋界已经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在我国海洋事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国内海洋科技领域的骨干人才大多都有获得创新奖的荣誉经历,可以说创新奖的设立培养了一大批著名的学者和专家,有力地推动了海洋人才队伍的成长壮大。
陈连增指出,由于海洋创新成果奖与国家奖励制度不接轨,影响了奖项的持续发展,改革势在必行。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办奖主体转移至多个学会后,仍然要保持其已有的特色、作用,权威性与社会影响力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其次,要符合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大趋势,切实解决与国家奖励制度脱轨的问题。第三,要适应新形势需要,与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相衔接。
对于如何改革海洋创新成果奖,陈连增提出3点建议:一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指导海洋创新成果奖的调整改革工作。要进一步贴近海洋经济的需要,引领海洋经济发展。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在奖项的评审过程中,要多吸收企业的专家参与,将企业获得的有关海洋科技成果作为评审重点。二要进一步完善海洋创新成果奖调整改革方案。认真梳理、研究、吸收各位院士和专家的意见,具体研究今后的奖项范围、评审程序、经费筹措等一系列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奖励制度,出台奖励办法。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海洋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继续关心和支持奖项改革的有关事情,认真做好今年的创新奖评审工作。同时,要向国家奖励办申报、注册,将海洋创新成果奖办得更加权威,越来越具有社会影响力,甚至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