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三眼塘镇71岁的五保人员王月英,做梦也没有想到,6月13日入住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天,自己一分钱没出,13921元医疗费用全部由政府报销了。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累计为17.82万人次农村五保对象住院费用实施全免,全免金额3.72亿元。
农村五保户人群因自身负担能力有限,往往有病无医、有病难医、生活艰难。从2009年开始,湖南省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对农村五保户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住院医药费用全免的试点工作。2010年底,省卫生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力度的意见》,在全省实施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额减免,全面解决农村五保户住院费用的负担问题。
如今,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住院,不设起付线,由新农合负担基本医疗费用的75%,其余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农村五保对象患病原则上选择就近的乡镇卫生院就医,住院治疗时须持《合作医疗证》、《五保证》及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住院手续。费用结算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全额垫付,按月与县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管理经办机构结算的方式,在上报之日起15日内完成。 (记者 段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