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将侧重对黑龙江省14个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的84所乡镇卫生院实施对口支援。受援乡镇卫生院提出帮扶需求,支援单位将及时派驻医疗队。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一项对口支援方案,要求“强弱联合”、“大手拉小手”,切实改变落后乡镇卫生院面貌,加强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按方案要求,今年被重点扶持的84所乡镇卫生院,每所乡镇卫生院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组派3人医疗队对口支援,其中包括1名从事公共卫生专业的人员,负责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或高龄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临床医生,进驻到项目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派驻人员的专业类别由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在市、县卫生局的协调下确定。
支援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和技术培训,通过手术示教、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免费接收进修学习等多种形式,尽快提高受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帮助受援单位制定、落实发展规划,规范其医疗、护理、医技等管理制度,完善医院整体功能,尽快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
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卫生资源共享以及双向转诊提供条件,增进双方的互信,达到共赢的目的,同时便于沟通协调受援单位与支援单位的有关事宜,省卫生厅还要求建立和完善挂职机制。一是由市级卫生局会同县级卫生局落实好受援单位院长,必须到支援单位挂职任副院长或院长助理,由支援单位的主管卫生局出具为期一年的任命书。二是必须在派驻人员中选出一名队员,挂职到受援单位任副院长,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接受乡镇卫生院的领导,由县级卫生局出具为期一年的任命书。
今年起,卫生厅还将把此工作列入对地市卫生局考核目标的内容,使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良性运行,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