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西藏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视频会议上了解到,为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自治区工商局对《西藏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6月21日正式下发。
据介绍,《预案》适用于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社会影响,《预案》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统一领导、地方负责、部门协调、各地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预案》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落实各自职责,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启动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预案》对不同等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限、报告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规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制度、预警制度,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销售;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险或者隐患、可能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作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预案》还规定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工作突出、作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并要求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善后总结,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记者 次旦卓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