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城建设将呈现崭新的面貌,全省23个县城将规划为面积30平方公里、居住人口30万至50万的美丽城市,一批经济发达、功能完善、生态宜居、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县城将出现在辽宁大地上。
近年来,辽宁省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县城建设在扩内需稳增长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实施两轮县域经济倍增计划,全省44个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已突破万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700亿元,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8297元。同时,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正在降低。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使县城房地产业有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为县城建设引进项目、筹集资金、开拓市场、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而改善县城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质量也已经成为城乡居民的迫切愿望,辽宁省加快县城建设的经济基础已经具备,全面推进县城建设的条件已经成熟。
省委、省政府把县城建设作为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作为改善民生、为人民创造更多福祉的有效办法,以及拉动内需、实现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大战略高度重视,提出重点支持建设23个基础条件较好、地方财力较强、政府积极性较高的县城,重点带动,全面加快县城建设,提升县城整体实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并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确定了县城建设的主要任务——扩大县城规模,重点县城按照30万至50万人口规划,到2015年,全省县城人口达到650万人以上,县城建成区总面积达到720平方公里以上;完善县城功能,到2015年,全省县城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精品街路达到10%,用水普及率达到90%,集中供热率达到95%,燃气普及率达到85%,全省县城文化、医疗、教育、体育等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改善县城环境,到2015年,全省县城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人均公共水体面积达到4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85%,垃圾处理率达到95%。
为使全省县城建设顺利推进,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资金筹集方面,除鼓励各地利用市场化、多元化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县城建设以外,还要充分利用好政府在城镇化、教育、卫生、水利、交通、文化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省政府还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合作,确定了两年400亿元的贷款资金支持,并对贷款给予贴息扶持。为满足县城建设用地需要,全省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集中向县城建设倾斜,并将县城建设重点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同时,省政府还配套制定了税费减免、审批管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目前,全省30个县(市)的县城总体规划已经审批实施,其他县(市)正在完善规划方案。各县(市)还编制了“十二五”县城建设规划和绿化、水系、亮化专项规划,并获得了100万元的专项补贴;同时,一批迅速改善县城面貌、提升县城功能的县城路网、绿化和水系、寄宿中学、高档次商业街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五类重点项目也已开工。此外,全省还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促进县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项目也正在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