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建设县级中等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选择20个以上实力较强的县城建设县级中等城市。
申报条件包括:2010年底,县城建成区常住人口原则上需达到10万人以上;近两年在省政府县域经济分类考核中位次靠前或有提升;2010年底,县城人均城市道路面积、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县城每万名学生拥有中小学教师数、每万人口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数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环境建设主要指标达到较高水平;已建立较完善的规划体系,并依法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已建成或承诺2013年年底以前建成规划展示馆。申报截止日期为今年7月15日。(记者 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