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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病救助政策部分调整 救助病种增加两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05月24日 10时22分   来源:福建日报

    5月23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福建省大病救助政策内容将进行部分调整,其中救助对象调整为4类,救助病种将增加两类。

    据悉,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大病救助)作为现行医保制度的补充,是省委、省政府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该项目于2011年5月1日启动,截至今年1月底,共发放救助金额9160多万元,受益救助对象达5517人次。

    近日,省红十字会在认真总结去年救助经验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闽政办〔2011〕77号)有关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其中救助对象调整为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4类人群,救助病种增加地中海贫血和血友病2个病种,并试行差额累进救助的补助办法。

    为帮助更多困难患者,省红十字会将于5月底至6月,联合爱心媒体以“大病救助,爱行八闽”为主题,在全省巡回开展2012年福建省红十字爱心之旅活动。(记者 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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