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1日上午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研究了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议程、日程,并听取了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近期开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本月29日至30日在海口举行。
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建议议程,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草案)》、《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一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
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将采取联组会议的形式,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付阳阳 黄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