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自治区政府于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明确环保投入随财政收入增加逐年同步增长和“一票否决”等保障制度。
《决定》对2015年、2020年我区环保主要目标予以明确:必须淘汰炼铁、焦炭、水泥、造纸等落后产能,以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完善财政、税收、信贷、土地、金融等政策措施,把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扶持;将水环境综合治理、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等列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各地要将环保做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并随财政收入增加逐年同步增长;实行环保限批政策,对不按要求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严格的区域或企业限批;严格执行环保考核制度,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任务完成不好、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对主要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或戒免谈话;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直接影响全区环保目标任务完成的地区,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