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发布了《陕西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陕西省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及防范期作了划定,并对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省气象局2012年气候趋势预测,今年1-10月陕西省总降水量与去年同期比较,陕北南部、关中中东部、陕南东部偏多,陕北北部、关中西部、陕南中西部偏少。春季全省大部降水偏少,夏季(主汛期)关中大部、陕南中东部降水偏多。据预测,2012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呈增大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快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重点县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调查结果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县、乡(镇)政府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等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加快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以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建设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方案》还指出,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地市要建立完善市、县、区、村逐级负责制,各市、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职守的值班制度,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同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也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气象、水利、交通、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记者 乔佳妮 通讯员 王文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