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拿出1.7亿元,对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资格和条件的8.2万余计生个人及2.9万余户计生家庭进行奖励扶助。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奖励扶助处处长武萍说,从今年1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按新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和个人实施奖励扶助。新标准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35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现在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10元,奖励扶助对象扶助金由现在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0元。
据了解,从2005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到2012年,国家建立起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了养老保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
据测算,今年,全疆将有64273人可得到6170.21万元奖励扶助,18230人可得到2906.79万元特别扶助,29121户计划生育家庭可得到8736.3万元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三项奖励扶助共计17813.3万元。目前,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已完成三项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及审查,下一步将联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