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承办江南平台入口
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2012年纳入国家体育总局预算编报范围的收支包括:
(一)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包括国家体育总局本级和离退休干部局。
(二)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事业单位包括了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等42家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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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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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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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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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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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离退休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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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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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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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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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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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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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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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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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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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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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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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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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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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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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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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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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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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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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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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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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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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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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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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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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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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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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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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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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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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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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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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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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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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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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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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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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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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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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登山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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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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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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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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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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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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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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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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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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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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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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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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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湛江潜水运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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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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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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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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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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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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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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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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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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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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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机关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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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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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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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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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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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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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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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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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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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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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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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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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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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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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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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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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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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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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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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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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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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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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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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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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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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部门预算
一、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收支总预算33.56亿元,比2011年预算增加4.5亿元,主要原因,一是文化体育与传媒项下增加3.4亿;二是教育项下增加1亿元;三是科学技术项下增加0.1亿元。
二、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335,61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2,122.96万元,占57.25%;事业收入102,601.83万元,占30.5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507.9万元,占2.24%;其他收入14,489.91万元,占4.0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49.94万元,占0.7%;上年结转16,538.81万元,占4.93%。
三、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325,893.89万元,其中:外交379.7万元,占0.12%;教育52,637.8万元,占16.15%;科学技术5,017.78万元,占1.54%;文化体育与传媒257,015.99 万元,占78.86%;社会保障和就业2,648.88万元,占0.81%;住房保障支出8,193.74万元,占2.51%。
四、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122.96万元,占年收入总计的57.25%,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5478.3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相关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交(类)国际组织(款):2012年预算312.04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206.24万元,增加51.3%。主要原因是:2011年执行数统筹使用了此项目2010年的结转资金。2012年预算中为项目全额申请数。
(二)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2012年预算6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50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 2012年预算中安排的亚洲区域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专项略有增加。
(三)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2年预算28,016.88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26,190.18万元,增加6.97%。主要原因是:2012年发改委安排的基建支出增加。
(四)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2年预算2,243.87万元,与2011年执行数持平。
(五)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2012年预算3308.78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2275.55万元,增加45.41%。主要原因是:2012年中央级科研机构运转经费和中央级公益性科研机构基本科研业务费增加。
(六)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12年预算145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420万元,减少65.48%。主要原因是:2012年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项目资金减少。
(七)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2年预算47万元,与2011年执行数持平。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2012年预算148,698.51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134,732.6万元,增加10.37%。主要原因是: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相关支出增加。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2年预算373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1183万元,减少68.47%。主要原因是:2011年预算中一次性追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预算无此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2年预算2281.35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2531.3万元,减少9.87%。主要原因是:2011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安排补发以前年度离退休人员补贴,2012年不再安排。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2年预算336.35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365.63万元,减少7.96%。主要原因是:2011年执行数包含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安排补发以前年度在职人员津补贴,2012年不再安排。
(十二)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2年本科目未申请预算,比2011年执行数30.0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1年安排了未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事项范围的困难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2012年未申请。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2年预算390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3600万元,增加8.33%。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统一的规范津补贴政策,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增加。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2年预算60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562万元,增加6.76%。主要原因是:2011年执行数统筹使用了此项目2010年的结转资金。2012年预算中为项目全额申请数。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2年预算180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2241万元,减少19.68%。主要原因是:2012年按国家有关规定,除财政拨款外统筹使用体育总局售房收入。
五、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874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2012年预算68万元,主要是原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部分。包括: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和车手等级认定费。
(二)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12年预算28677万元,主要是用于体育总局本级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体育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外交(类)国际组织(款)(科目编码202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向各国际单项协会缴纳的会费。
十一、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科目编码202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亚洲区域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专项
十二、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科目编码2050205),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北京体育大学相关普通教育支出。
十三、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科目编码2050302):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相关职业教育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科目编码206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科研所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十五、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目编码20605):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科研所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十六、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目编码206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科研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等。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科目编码207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各事业单位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科目编码207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所属报业总社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科目编码2080501):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行政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科目编码2080503):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科目编码2100599):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如未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事项范围的困难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项目。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五、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主要反映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