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2012年,江西省将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等19所院校(以下简称试点院校)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19所院校今年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据了解,19所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分别为,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江西服装学院(高职教育)等。
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转入当年高招进行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20%以内,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控制在10%以内。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实际,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计划,并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后对外公布。
同时,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当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单独招生院校考试工作自行组织实施
在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中,19所院校将单独招生,并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考试的命题、组考、评卷等工作均由试点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由试点院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应该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其中,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涉及外语类专业试点院校将组织外语水平加试。综合技能测试由试点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考生类别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19所试点院校4月22日同时开考
另外,根据工作安排,4月22日,19所试点院校将同时开考,考试期间,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将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考试工作检查。
考试结束后,试点院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单独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分数线 择优录取考生
单独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为,试点院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录取步骤为:4月27日,试点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28日起,试点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被试点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5月4日,试点院校持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库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5月5日,试点院校分别在院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