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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积极筹措财政性资金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03月15日 09时41分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积极筹措财政性资金
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1年,江西着力破解资金瓶颈,创新工作模式,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省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0.66亿元全部拨付到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32.6万套,开工率102%;主体完工20.46万套,完工率64%;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万户,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目标任务。

    一、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一是足额安排预算。安排省本级新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资金6.59亿元;安排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2亿元;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8000万元。

    二是多方筹集资金。除确保按政策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部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外,江西还将出售转让廉租住房的收入、租金收入,出售经济适用房收入,转让经济适用房向政府缴纳的土地收益价款等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范围。同时,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降低工程建设和运营成本。

    三是发行地方债券。以国家发行地方债券为契机,对新建廉租住房安排国债转借地方资金约4亿元;安排市县棚户区改造国债转借地方资金5亿元,大大缓解了地方财政筹资压力。

    二、创新资金运作模式

    一是搭建平台。由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公司出资组建省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进行统一融资、统一还款。

    二是规范运作。贷款项目实施阶段,省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各市县政府签订委托代建协议,由各市县政府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拆迁后的净地通过招、拍、挂出让,将土地开发成本返还资金及其他补助资金拨付城投公司,用于归还银团贷款本息。

    三是创新管理。完善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允许廉租住房承租人购买部分或完全产权,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新的廉租住房建设,形成“投资-建设-销售-回笼资金-再投资”良性循环模式。对经济适用房按揭贷款逾期不能还贷的,由各级财政建立回购资金收购其住房,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化解银行信贷风险,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难问题。

    三、实施银团贷款降低融资成本

    江西省利用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公司良好的信用结构,将原来由各市县单个项目单独向某一银行进行的分散融资方式,改为集中项目,统一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等省内8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进行对接,实施银团贷款,统一融资130亿元,融资期限达12年。同时,按照“统一授信、分签合同、专款专用、归集还款”原则,对贷款项目市场化运作。实施银团贷款不仅解决了由市县分散融资存在的融资难、融资额度小、融资期限短等问题,而且大幅降低了项目融资成本。通过银团贷款,在已下拨的70亿元项目贷款中,40亿元贷款利率比基准利率低10%,极大地缓解了市县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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