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 民政部 受权公布我国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对我国海域海岛进行了名称标准化处理。经江南平台入口 批准,国家海洋局、民政部现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