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快数字城市建设、推广、应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知分别从加快建设进程、提高推广应用水平及相关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认识,把数字城市建设当作发展测绘事业、壮大地理信息产业的“牛鼻子”工程来抓,以“快、干、好”的精神,不断推动数字城市建设取得新成绩。
通知提出,要全面开展地级以上城市推广工作,力争地级以上城市2012年底前完成立项,2015年全面完成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已立项城市的建设工作,尽快解决已具建设规模但未立项的数字城市建设问题,做好困难地区数字城市建设。
通知强调,要不断提高数字城市应用水平,扩大应用领域,深化应用层次,做活、做新、做出影响,同时不断完善应用系统,使其在服务政府决策、部门管理和百姓生活等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努力提升技术水平,做好技术支撑,保证数字城市建设的先进性。积极推进县级和各类开发区数字城市建设,国家局将在高分辨率影像获取、国产自主知识产权软件配发、政策标准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与天地图对接,统一命名,如“天地图·伊春”,已完成建设的数字城市,须先以网址连接的方式与天地图的省市直通栏目实现超链接。要及时做好成果归档与数据共享。
通知还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是督促建立并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基础地理信息统一采集与分发服务机制,落实组织机构、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等政策,保证公共平台持续高效稳定运行。二是认真做好平台的运行服务,进一步指导城市人民政府将各部门已建的、以地理信息为基础的系统尽快统一到公共平台上来。对用户使用中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及时跟踪排除,确保服务质量。三是适时启动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四是强化人才培养,形成稳定的技术队伍。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创造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的良好社会氛围。(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