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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研究部署十项措施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02月28日 10时59分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第九次党代会、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2月22日,内蒙古召开全区水利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1年中央、自治区1号文件和中央、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分析当前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12年水利工作。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戈锋作了题为《科学兴水治水 保障富民强区 着力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农办副主任苏和,在呼的水利厅领导周秀峰、于长剑、牛明、康跃及副巡视员李旭、吴黎明出席大会。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扶贫办、环保厅,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参加大会。  

    2011年,内蒙古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扎实有效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将1号文件提出的7个方面58项政策措施,逐一分解到27个部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专题调研。自治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主席为组长的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了《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除生活、农牧业用水外,征收标准基本提高一倍,将矿坑疏干水纳入征收范围;审议通过了水利厅、财政厅修订的《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水利建设资金筹集范围;研究制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具体措施,强化自治区级统筹。水利厅与12家银行签署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战略合作备忘录。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开行等4家银行签订了金额达3亿元的项目贷款协议。阿拉善盟等盟市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自治区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政策措施。创新科学防凌举措,举沿黄之力、全厅之力夺取了黄河内蒙古段春季开河期防凌工作的全面胜利,保障了沿黄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抗旱责任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大力开展抗旱水源建设,申请中央特大抗旱补助经费1.35亿元,购置全区50个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有效应对了中西部地区的严重旱情。全力抗洪抢险,成功抵御了东部地区近年来最为严重的洪涝灾害,取得了受淹群众全部安全转移安置和抢险堵口的胜利,有力保障了我区粮食生产连续8年获得大丰收。加快推进安全饮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重点民生水利建设,解决了农村牧区12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55万亩,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726万亩,全部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全年下达水利项目投资计划64.89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资金35.61亿元,自治区投资16.16亿元,地方投资和社会融资13.12亿元,水利投资创历史新高。自治区政府批准了《自治区“十二五”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了《自治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配套编制了21个专项规划,制定了“十二五”水利发展总体目标,确定了“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11类约3000个水利项目,规划总投资803亿元。开展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利科技发展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分级负责制和奖惩制度。积极推进文得根、扎罗木得水利枢纽和尼尔基、绰勒水库下游灌区、“引绰济辽”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深入开展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启动实施了“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争取国家在东北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中,安排内蒙古节水灌溉面积800万亩,4年国家将投入48亿元。开工建设了黄河近期防洪工程和黄河流域“十大孔兑”治理工程。海勃湾、扬旗山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大石门水库、“引乌济通”供水工程、黑河流域近期治理工程内蒙古项目(黑河下游额济纳绿洲抢救与保护工程)等重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黄河镫口统一供水一期工程建成通水。积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西辽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自治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方案》和《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自治区批准了《全区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和修订的《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全区水功能区划》。严格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内蒙古引黄超用水量连续两年控制在5%以内,达到黄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为实施跨盟市黄河水权转换创造了条件。落实黑河水量分配方案,2011年度黑河调水三次输水进入东居延海,实现了首次春季两次进水和连续7年多不干涸。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考核,积极推进呼和浩特市等4个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积极推动跨盟市黄河水权转换试点建设,大力推进中水、疏干水和劣质地下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从自治区级水资源费中安排45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表彰30个节约用水先进企业和单位。开展全区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探索实施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重指标控制,划定35个地下水超采区清查许可取水量。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列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认真执行水资源费征收新标准,强化用水计划管理与用水计量,全年征收水资源费1.9亿元,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52立方米和43立方米。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推进水利管理改革。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全区8个盟市、77个旗县成立水务局。全区水利系统所属298个水管单位全部划分类别、明确性质,畅通了管理经费来源渠道。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3040万元。着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编制了《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内蒙古水务投资公司融资运作重大水利项目,启动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工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达成“十二五”期间贷款100亿元信用额度合作框架。全面推进科学治水、依法治水。严格执行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逐步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起草了《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自治区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组织编制了《自治区“十二五”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和《水利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内蒙古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站。从2011年起,国家和自治区将在3年内投入资金约5亿元建设全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 

    2012年内蒙古水利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自治区1号文件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四大任务,全面实施“大力兴水、全面节水、科学管水”治水方略,丰富和完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管好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为核心的现代水利发展思路,着力实现水利发展定位、发展方式、发展重点、发展保障“四个转变”,切实增强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着力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业能力建设,全力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协调督查,逐条梳理、逐项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任务措施,力争在细化实化量化配套政策措施上取得新成效,在创新水利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努力保持兴水惠民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力抓好水利项目建设和扶持政策的落实。重点是加快推进文得根水库前期工作,统筹推进扎敦河、燕子窝水库和“引绰济辽”调水等工程前期工作,加强黄河、辽河、嫩江等重要江河及中小河流治理,争取开工建设尼尔基、绰勒水库下游灌区,启动实施跨盟市水权转换试点工作。

    二是加快进度,全力推进重点民生水利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责任,前期工作节点前移,项目计划超前谋划,配套资金尽早下达,招投标提早准备,尽快扭转内蒙古中央投资水利项目进度滞后的局面。进一步落实工程用地、用电、水价等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年解决10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推进实施“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结合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建设,尽快调整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提前做好年度实施方案。把“节水增粮”行动纳入到“四个千万亩”工程中,加快实施23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牧区节水示范项目建设,研究资金整合、统筹使用的有效措施,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全面提高自治区节水农牧业建设效益。继续开展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以奖代补表彰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兴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要倒排工期、节点控制,统筹勘测设计力量,逐级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全力推进黄河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着力抓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认真抓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加大黄河流域“十大孔兑”综合治理、东北黑土地综合整治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坡耕地整治步伐,加快推动城市水土保持和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加大生态自然修复和保护力度,强化水土流失监控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650万亩。从今年起,安全饮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要划片包干加强督导,定期通报项目进展,建立水利厅厅长约谈水利工程进度滞后的盟市水务(水利、水保)局主要负责人制度。

    三是保障安全,全力抓好防凌防汛抗旱工作。要超前部署今春开河期黄河防凌工作,科学运用“提前分凌、主动破冰、严防死守、应急滞洪”十六字工作方针,加强凌情监测预报,统筹调度调蓄工程,及时采取“上控、中分、下泄”措施和空军、炮兵、气垫船立体式的空中侦察和破冰手段,全力夺取黄河开河期防凌工作的全面胜利。抓好夏汛期重要江河、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洪水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健全防汛减灾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全国抗旱规划,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旱情监测预警系统、抗旱服务组织和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水量调度,保障城乡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四是大力兴水,切实增强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建设一批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海勃湾、红花尔基等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全力推进文得根、扎罗木得等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开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把非传统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和管理范围,加强中水、疏干水和劣质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结合黄河凌汛期科学实施应急分凌,补充乌梁素海等湿地生态用水,实现冰凌洪水资源化。坚持统筹调配,加快推进“引绰济辽”工程和锡盟供水工程,在东部盟市构建“南北调配、东西互济”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针对性地实施已有水利工程的扩源改造和功能调整,着力缓解工程性缺水问题。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因地制宜地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牧区蓄水供水和抗灾减灾能力。大力推进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推进呼市、包头等引黄城市实行分质供水。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应急水源工程,开展牧区草原抗旱基本水源井更新改造,提高应对供水安全的危机处置能力。

    五是全面节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做好“三条红线”分流域、分省区指标分解确认,力争在年内出台《自治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方案》、《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自治区西辽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严格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禁止新增地下水源井扩大灌溉面积,严禁高耗水项目开发利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特别是兴建煤化工项目,必须坚持依水布局、煤随水走。严格地下水的保护和管理,推进实施《全区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加强地下水节约保护,严厉打击违法抽取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的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呼和浩特市区水源置换、鄂尔多斯市和通辽市封闭工农业生产地下水源井。认真做好年度黄河水量调度工作,尽快实现政府投资节约的6000万立方米水权在自治区水利投融资平台上进行市场运作。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推行节水强制标准,实施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开展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城市节水器具更换试点项目,探索建设具有内蒙古特色节水型社会的有效途径。落实《全区水功能区划》,加快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分阶段限排意见,强化水功能区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监管。

    六是科学管水,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协调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加强新《水土保持法》、《水文条例》配套法规建设。继续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农业灌排工程管理运行费用由财政适当补贴的措施,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具体办法。

    七是加大投入,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尽快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并在自治区级层面统筹部分资金。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牧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牧区水利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财政补助为主导,国家、农牧民、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农村牧区水利投资机制。

    八是创新科技,持续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大力实施“科技兴水”战略和“项目带动”措施,健全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加快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水利科研实验室,加强水利重大科技专题研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攻克一批事关自治区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科技难题,大幅度提高科技对水利的贡献率。结合实施“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广应用微滴灌、喷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重点实施好《内蒙古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科技支撑项目》、《内蒙古大型喷灌综合节水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启动实施《内蒙古引黄灌区滴灌高效节水技术集成与示范》科研攻关项目,加快推进节水灌溉科技创新,修订完善技术标准。开展水利现代化试点建设,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文站网体系,提升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应对洪涝冰凌干旱灾害能力。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按时完成填表上报工作,推进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

    九是重点突破,把水利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努力在较短时期内使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显著改善。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合理整合水利专项资金,集中投向重点贫困旗县和嘎查村。继续加大对牧区、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力度,提高人均投资标准。对列入贫困旗县的乌兰察布市3个旗县,采取免除地方配套资金奖补制度。全力做好呼伦贝尔市鄂、莫两旗和兴安盟突泉县定点帮扶工作,全力打好新一轮定点扶贫攻坚战。

    十是提升能力,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厅属企业的监管与服务,进一步加强水利社团建设。大力开展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水利行业精神,推进水文化试点建设。

    戈锋厅长与各盟市水务(水利、水保)局、厅属单位代表签订了2012年目标责任状。大会表彰了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5个先进盟市;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内蒙古水利科学研究院、内蒙古水政监察总队、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黄河工程管理局、水利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6个厅属先进单位。包头市、赤峰市、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利厅农牧处、水资源处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各盟市水务(水利、水保)局主要负责人,自治区水利厅全体工作人员、厅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各盟市水文勘测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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