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青冈县民政乡卫生院看到一张“另类”的处方,上面写着:“每天至少喝5杯水,晚上用热水泡脚并按摩涌泉穴、关元穴,适量食用动物肾脏。”开这张处方的医生对记者说:“患者其实没生病,就是过年期间休息不好造成的身体虚弱,根本不用吃药,这张处方就够了。我是治病的医生,不是卖药的医生。”这张处方折射出目前在黑龙江省乡镇和社区,医生以服务百姓为宗旨,百姓不再为看病贵而烦心,而这一切,得益于药品零差价销售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据了解,作为医改重要内容之一的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在黑龙江省政府主办的899个乡镇卫生院和523家社区卫生中心全部实施,这项改革所带来直接变化就是药品价格的较大幅下降,而更深的内涵是伴随着这项改革的深入,基层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在悄悄回归。
结束“以药养医”历史
药品“水分”被挤掉
据了解,黑龙江省2009年9月8日至2011年2月18日,分三批启动实施基本药物试点工作,提前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并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结束了基层以药补医的历史。2011年5月底,完成省内基本药物品种增补工作,共增补119个品种,增补后,黑龙江省基本药物共426个品种,从配备使用情况看,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基本能够满足基层群众用药需求。同时,黑龙江省还按照国家文件精神,落实“双信封”等规范的招采制度,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新一轮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药品流通环节的“水分”被逐步挤掉。随着黑龙江省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和规范的药物招标采购制度,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平价药惠及千家万户。
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梁法兴对记者说:“基层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大处方和药物滥用现象明显减少,切实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
哈尔滨市共乐社区医院的患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拿出以前开的药单和现在的药单仔细对比,发现省了32.15元,”我这是慢性病,要长期吃药,算下来,一个月能省300多块钱,而且不仅仅是药费省了,要是去大医院看病,来回打车还得几十块钱呢。”
从“赚钱”到“服务”的蜕变
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逐步回归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的保障,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费用、医生的激励机制问题,是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政策顺利实施和长久保持的前提。
据介绍,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也同步进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对医务人员工资实行托低补助,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普遍实现了与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的衔接。黑龙江省各级政府每年支付11亿元,用于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所需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工资、开办费用等各项支出。正是由于这项改革由政府主办、政府“买单”,保证了改革的有效落实,同时也让以前靠看病卖药赚钱为目的的基层医疗机构,变成了为基层百姓进行医疗卫生服务的“服务站”,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在逐步回归。
民政乡卫生院院长告诉记者:“不怕你笑话,以前我天天拿着计算机算计,每天卫生院支出多少钱,收入多少钱,卖了多少药,强留住了多少患者,如今省里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我们卫生院以及医生的收入与药品彻底断了联系,医生工资由财政统一拨款,卫生院有财政补偿,我们不再靠卖药赚钱,而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该卫生院的统计数字显示,去年11月份和今年1月份比较,就诊人数上升了57.8%,而人均诊治费用下降68.7%,这升与降反映了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改革深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