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贵州第12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启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02月18日 09时49分   来源:贵州日报

    2月16日,贵州省第12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工作启动。

    凡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歌曲,可报送至省委宣传部文艺处,文艺类图书可报送至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申报作品数量:各单位申报的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作品及文艺类图书每项不超过3部,歌曲不超过5首。集中报送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15日。据悉,专题组的评选工作在4月25日前完成,优秀作品奖获奖名单公示5月15日前完成。参评全国第12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申报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

    此次评选将遵循以下原则: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可读性的统一,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群众性。获奖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展现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反映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创造、时代风尚的良好思想内涵和精神追求。

    此次参评作品的门类包括戏剧(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京剧、歌剧不少于30场)、电影(须公开放映并有较高收视率)、电视剧(须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广播剧(须在省级以上电台多次播放并已有广泛社会影响)、歌曲(须在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或舞台演出并已有广泛社会影响)、文艺类图书(必须由本省出版单位出版的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发行量达到3万册)。

    奖项设置成立6个专题组,其中戏剧组的评审工作由省文化厅负责;电影组、电视剧组、广播剧组的评审工作由省广电局负责;文艺类图书组的评审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歌曲组的评审工作由省文联负责。各专题组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时,采用实名投票方式,分别评出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文艺类图书备选作品各4部;歌曲备选作品6首。涉及同一主创人员的备选作品不能2部(首)。领导小组对各专题组提出的获奖建议名单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文艺类图书优秀作品各不超过3部;歌曲优秀作品不超过5首。

    在奖项设置方面,对在组织实施“五个一工程”中获得贵州省第11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或有一件以上作品入选全国第11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于入选“五个一工程”的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凡获得上述奖项的单位,均由省委宣传部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奖金从贵州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奖金中列支。  

 
 
 相关链接
· 从"跟跑"到"领跑"—贵州"十二五"开局"突围"之路
· 贵州“乡村学校少年宫”成山村孩子“精神食堂”
· 贵州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涉农专项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 贵州深圳对口扶持暨经贸合作座谈会在贵阳举行
· 新闻办介绍江南平台入口 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