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为保障渭河污染防治3年行动方案有效落实,陕西从2012年2月7日到3月31日在沿渭五市一区集中开展“渭河清水执法检查行动”。此次检查范围包括渭河流域86家重点工业污染源、408家渭河流域畜禽养殖场、39家渭河流域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新河、皂河沿岸、西咸新区工业企业环保检查。
对于86家重点工业污染源,检查行动将重点关注水污染防治设施,查看运行记录、加药记录、设备现状等,综合判断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查看排水管路、处理记录、排放记录、现场情况等综合判断是否存在暗管和私设排污口行为;查看水处理设施设计资料、环评文件,结合企业生产状况,综合判断水处理设施是否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查看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是否超标等情况。
对于408家渭河流域畜禽养殖企业,将重点检查畜禽养殖企业是否建在禁养区;是否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是否位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是否位于各级政府依法规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同时,还将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检查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检查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等制度执行情况。
对于39家渭河流域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擅自停运、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直接排污、通过溢流管线排污和污泥外排或弃置等环境违法问题;检查污水处理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运行以及与中控室和环保部门联网情况等等。
省环保厅同时要求各有关市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核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纳入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3年行动方案取缔关闭企业突击排污。(记者 林琳)